作者:乔治·马丁
弥林的规模犹如阿斯塔波和渊凯相加,跟它的姐妹城一样,它由砖块筑成,然而阿斯塔波是红色,渊凯是黄色,弥林却有多种颜色。它的城墙比渊凯高,且修缮更好,布满各种碉堡,每个转角都有高大的防御塔作掩护。墙垒之后,某巨型金字塔直指天空,那是座八百尺高的庞然大物,顶端有一耸立的鹰身女妖青铜像。
“鹰身女妖是懦弱东西,”达里奥·纳·哈里斯看到后评论,“女人的心和小鸡的腿。难怪她的子孙们都躲在城墙后面。”
但护城英雄并未躲藏。他从城门里出来,身穿黄铜与黑玉的鳞甲,胯骑白色战马,马铠的颜色乃是粉白条纹,正跟英雄肩头的丝披风匹配。他擎一根十四尺粉白螺旋长枪,上油的头发打造梳理成两个巨大弯曲的羊角,在彩砖城墙下来回驰骋,发出挑战,要求攻城者派一名勇士上前跟他决一雌雄。
她的血盟卫们热血沸腾,想要上去会他,甚至为这机会彼此争斗。“吾血之血,”丹妮告诉他们,“你们的岗位在这里,在我身边。此人是只嗡嗡叫的苍蝇,无需理会,他很快就会离开。”阿戈、乔戈和拉卡洛虽勇敢,毕竟年轻,且十分珍贵,不能拿去冒险。他们能聚合她的卡拉萨,也是她最好的斥候。
“很明智,”同在大帐跟前观望的乔拉爵士说,“就让那蠢货来回奔跑叫嚣,直跑到马瘸腿吧。对我们没害处。”
“大大有害,”白胡子阿斯坦强调。“两军相遇,并非单靠剑与矛,爵士先生,还有士气,总有一边会先崩溃逃窜,而另一边支撑到最后。此人在自己人心中筑起勇气,朝我军部队播下怀疑的种子。”
乔拉爵士嗤之以鼻。“若我们派出的人战败,会播下什么样的种子呢?”
“惧怕战斗便无法获胜,爵士。”
“我根本没讨论战斗的问题。听着,就算那蠢货失败,弥林的城门也不会打开,为什么要平白无故地拿一条性命去冒险?”
“依我的观点,这是为了荣誉。”
“够了。”丹妮的麻烦业已够多,无暇听他们争执,而弥林的手段远不止一个粉白相间、高声辱骂的护城英雄,她也不能分心。渊凯一役后,队伍达到八万多人,但其中只有不到四分之一是战士,其余的……嗯,乔拉爵土称之为会走路的嘴巴,而此刻饥馑的前景深深笼罩。
弥林的“伟主大人们”在丹妮进军之前就全面撤退,坚壁清野,收割所有可以收割的粮食,无法收割的就烧掉,焦黑的农田与投毒的水井随处可见。最糟的是,沿渊凯而来的海岸大道,每个里程柱上都钉了一名童奴,他们是被活生生钉上去的,肠子挂在外面,伸直一条手臂,指向弥林的方向。达里奥担任先锋,他要部队在丹妮看见之前就将那些孩子放下来,但她听说后取消了命令。“我要看着他们,”她道,“看清楚每一个,看清楚他们的脸,并计点数目。我要记住他们。”